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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亿元国债发行任务圆满完成

1998-09-05 来源:光明日报 韩振军 赵连庆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1000亿元长期国债。今天,财政部分别与这四家银行签订了1000亿元国债的承销合同,圆满完成了本期国债的发行任务。

据了解,本期国债为记帐式附息债券,期限10年,年利率为5.5%,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不面向社会发行,由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全额承购。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分别承购本期国债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

财政部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发行的1000亿元国债,是作为国家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目的是为了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刺激经济景气回升,保证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这是我国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一项反经济周期操作。通过发行国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在短期内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且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其它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对于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解决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对于推动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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